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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家电“以旧换新”实施细则新鲜出炉 发布人:admin 发布时间:2010-07-21 点击率:74

  眼下空调、冰箱等家电持续热销,入选实施家电“以旧换新”的厦门,何时可“以旧换新”购买家电,让不少市民翘首以盼。

 

  据悉,《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》已经出炉,目前正在进行各环节的招标工作。招标完后,厦门将正式启动家电“以旧换新”。

 

  “因为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,需先由各部门进行公开招标,招标完后再在全市推广。”虽然家电“以旧换新”的推广时间是今年6月1日起,但厦门市贸发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,由于厦门首次启动这一政策,不少细节需要落实,市民想用旧家电换购新家电,仍要等一等。

 

  本次列入换购品种的五类家电包括电视机、电冰箱(含冰柜)、洗衣机、空调、电脑,补贴标准为购买人进行家电“以旧换新”时,按新家电售价的10%给予补贴,补贴上限分别为:电视机400元/台、电脑400元/台、空调350元/台、冰箱(含冰柜)300元/台、洗衣机250元/台。个人“以旧换新”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,单位“以旧换新”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0台。

摘自海峡导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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